考核制度由由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学习成绩、违纪成绩)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项目 | 扣分 | 注释 |
迟到 | 1分 | 迟到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视为旷会 |
无故请假 | 1分 | 必须在通知之后一小时内请假,临时请假视为旷会 |
旷会 | 2分 | 连续3次旷会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5次劝其退会。 |
注: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
(二)值班考核
项目 | 扣分 | 注释 |
迟到 | 1分 | 迟到10分钟以上(包括10分钟)视为缺勤 |
请假 | 1分 | 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临时请假不算视为缺勤 |
缺勤 | 2分 | 连续出现3次缺勤进行通报批评,出现5次劝其退会。 |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酌情扣分:
拖延时间 | 扣分 |
24小时 | 0.5分 |
72小时 | 1分 |
未上交 | 2分 |
2.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3分。
3.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4.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5.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6.外联部在指定日期前未筹足资金,按未筹集到的百分比扣分(例如:未筹集到指定资金的10%则扣1分)连续3次未按时完成任务通报批评,出现5次未完成任务劝其退会。
(四)其他综合考核
1.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超过两次后每次扣2分;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两次的直接劝退。
2.集体活动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者扣2分,违者扣4分,若缺席人数较多,部长扣2分,副部长扣1分,部门考核扣2分。
3.不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挂科的科目超过2科后每科扣2分。
4.被宿管部、学习部、监察部通报一次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部门进行部门考核时加分。
2.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2—3分;
3.部门主办活动完成标准:
标准 | 加分 |
圆满完成(对所负责的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周密,方法妥当,有创新性) | 3分 |
较好的完成 | 2分 |
完成情况一般(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 1分 |
未作工作或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整体工作、活动的进度) | 0分 |
4.学习成绩优秀。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者加3分、获校级奖学金者加2分。被评为“优秀成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以上每次加2分。 5.对各个部门的投稿数量进行考核,投一篇稿子加1分,质量优者一次加
2分。(部门考核时加分)
注:①该考核评比为十分制,在十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
②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内联部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计算机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