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2018-07-06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201711月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

  

宗旨:同心同德,真诚奉献

会训:团结 高效 公正 创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是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总支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兄弟院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校学生会的联系。增加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在学校的影响力。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凡取得潍坊学院学籍并属于计算机工程学院的本科学生且通过选拔的为本会成员。

第五条 成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成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主席团

第七条 执委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

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

第八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二)决定执委会机构设置,提名任命各部负责人;

(三)领导学院学生会工作;

(四)筹备下届学生会选举会议的召开;

(五)执行委员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执行委员会各部部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年。

第二节 部门设置

第九条 各职能部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第十条 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一节 主席团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 主席团每周定期举行一次会议,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行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秩序。

第二节 部长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 为掌握好各部门工作动态,学生会每两周举行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

第十三条 会议期间对前一段时间各部门工作做一个总体了解。并将主席团新安排的任务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会议期间,由组织部自行做好会议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节 部门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 每两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第十六条 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部门考勤制度。

第十七条 会议主要进行工作总结,部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部门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第十八条 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第十九条 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部长或副部长临时召开。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二十条 如遇有急事无法参加每周例会或活动的,须前一天向分管主席提出,在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二十一条 每次活动及例会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无故旷会三次、迟到三次、请假八次以上者,将自动除去其职务。

第五节值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全体学生会成员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当日值班事务由带班副主席全权负责,由办公室进行抽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公室值班管理制度,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物品整理,值班签到及记录,值班人员交接等工作。

第六节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职位上不作为、工作不积极的部长、干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请出学生会,并贴出通报。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结束对干事及部长进行评优,表现优秀的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七条 每学年的学生会内部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从一年中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优秀的部长、副部长中评选。

第七节 材料收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每学期每部门活动材料由本部门人员汇总,活动材料包括策划书,活动照片,后期新闻稿等。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将收集的材料以文件夹的方式发送给办公室,由办公室集中收集汇总。

第八节 通知制度

第三十条 所有学生会工作通知由办公室下发到各人员,其他部门所发通知未经办公室的则视为无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主席团、各部门共同商讨修改。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