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潍院政字〔2024〕31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务处〔2025〕91号,以下简称《2024级转专业通知》)要求,结合计算机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成立转专业工作组和专家小组。
转专业工作组成员负责对转出学生的审核和拟转入本院学生的资格审查、咨询、考核、监督、学籍异动等工作。
专家小组负责面试拟转入本院学生等工作。
二、招收计划
校内专业代码 | 招收专业 | 可接收名额 | 已接收名额 | 剩余可接收名额 |
021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2人 | 0人 | 32人 |
0212 | 网络工程 | 10人 | 0人 | 10人 |
0216 | 软件工程 | 23人 | 0人 | 23人 |
0224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9人 | 0人 | 19人 |
三、资格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2024级在校生,高考所选科目有物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1.参考《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
2.思想要求进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求实上进。
3.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刻苦学习,无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4.(1)专业分类中,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互不交叉,仅招收理工类专业的学生;(2)中外合作类专业和校企合作类专业只能在各自类别内进行调整。
5.已修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内排名前30%(含30%),具体参照《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项。
6.确有计算机相关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计算机相关专业方向的高水平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学生;
2.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4.跨校企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体育类、艺术类等类别;
5.招生类别为专升本、春季招生、“3+2”“3+4”贯通分段培养等;
6.已转过一次专业;
7.高考所选科目没有物理这一科;
8.跨大类转专业;
9.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符合转专业的情况。
四、转出学生资格审核
按照《2024级转专业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自主成才意愿,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我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转专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审核。
(二)所有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均需参加面试,由专家小组组织,重点考察专业认知、学习规划及综合素养。
(三)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则组织学生进行考核选拔,择优录取。
选拔考核形式为笔试,分为心理测试与专业潜质考察两部分。
选拔考试录取成绩=心理测试(50%)+专业素质考察(50%)
心理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素质考察:满分100分。
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转入学生学籍和学习管理
1.拟转专业学生在获准转专业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到转入专业学习,不得再次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2.学生学业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学生应对原专业修读课程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对照,确定学习方案。
3.学生已修读且通过考试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按照课程置换程序申请课程置换,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4.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且无法通过课程和学分置换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相应课程,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5.若需要补修课程学分占全部已修课程学分60%以上,必须降级修读;若需要补修课程学分占全部已修课程学分40%以上,建议降级修读。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具体时间节点参考《2024级转专业通知》,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5年7月